简介: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,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政策理解、理论仔细观察、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。今天我们注目--时政热点:因霾状告政府 看法律如何说出。因公干郑州时找到当地雾霾相当严重,90后小伙孙洪彬在今年11月将郑州市政府告上法院,指出后者治霾不作为,并催促判令后者赔偿金其出售口罩涉及费用32元。
(新华新闻网12月27日)日前,法院开具了裁定书上诉原告控告。理由是孙洪彬控告前未向郑州市政府明确提出过赔偿申请。
因雾霾太重而状告政府,只为赔偿口罩钱,这位90后小伙子的行径,多少还是有点让人惊诧的。却是,为霾所困之人何其多也!不过,小伙子的胆怯拒之,似乎不是公然阻挠。正如他在诉讼书中写的,依据《环境保护法》及《大气污染防治法》规定,郑州市政府应付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管理。
更加具体地说,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言人,政府是管理雾霾的第一责任人。如果因管理不力,对公民造成了利益伤害,就有赔偿金的义务。当然,法院得出上诉裁决,并非蓄意设阻,更加与法院受限于地方政府等众说纷纭牵涉到,而是合理合法。
正如法院裁定书所得出的众说纷纭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,赔偿金催促人拒绝赔偿金,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明确提出。从公民到法院,需要一直以法律为准绳,这是喧闹霾言中可圈可点之处。
但返回此事本身来说,孙洪彬拒绝政府赔偿金32元,似乎不是锱铢必较,而是对健康权的反感传达。敦促政府强化环境治理,才是他状告政府的现实目的。
他的这种传达,需要代表一个群体的权利表达意见,是值得称赞的。据报导,孙洪彬在向郑州市市政府明确提出赔偿申请后,又向法院提交了另外一份诉讼状,拒绝证实郑州市政府治霾不作为,并未严苛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定职责。此番诉讼能否立案,我们不得而知。
当舆论回应传达出有盼望注目时,政府当借此背诵民意表达意见,法院也应该秉承法治精神,客观、公正地对待这起行政诉讼。因霾状告政府,孙洪彬不是第一人,2014年石家庄市民李贵因霾将环保局告上法院,被称作雾霾第一案。
关于为什么喊出第一嗓子,他曾如是说,我抱着心地善良的心愿,意欲推展全社会对雾霾展开有效地的管理。两年过去,心地善良的心愿被再度驳回,可见有效地的管理仍然任重道远。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[正当理由声明]本文源于网络刊登,专供自学交流用于,不包含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牵涉到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求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立刻处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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