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10-10 14:58:01
本报讯(记者李涛)昨日,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讲解,在保证社会保险待遇如期足额缴纳,社会保险基金不经常出现缺口的情况下,经确认的艰难企业可以申请人缓缴2015年的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工伤、失业、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。2015年1月至12月企业不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,以对应月分别计算出来,缓缴期一年,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偿还期限累计2016年12月31日。企业在缓缴期间,不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后按月申报,个人不应交纳的部分仍由企业按月代扣代缴。
其中,企业交纳不应划归职工个人账户的医疗保险酬劳不出缓缴范围。缓缴期内,参保职工长时间享用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保险待遇。职工缴付年限倒数计算出来,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征滞纳金。
据介绍,艰难企业应该同时不具备以下条件:2013年12月底之前,已依法参与社会保险,并按规定遵守缴付义务。企业欠费但已全部补缴,视同其遵守了缴付义务;不受经济上行压力影响,自2013年三季度以来,企业倒数3个月(含3个月)以上利润指标同比上升30%以上,经常出现相当严重亏损,资金周转艰难;2014年1月以来企业没裁员,且允诺2015年不裁员、不减少一线职工收入;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和环保政策。去年经确认的艰难企业已享用“五急”、“三补贴”政策的,今年将仍然享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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